2010学年第二学期顺德低保家庭助学申请开始,申请时间到3月15日结束。
三类学生可申请助学优惠
凡具有顺德户籍,在区普通中小学或区外普通中小学就读,领取《顺德区低保证》(有效期为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的在册在保的低保家庭子女;具有佛山市户籍,在顺德区中职、中专学校就读的低保家庭子女,或具有顺德区户籍,在佛山市外中职、中专学校就读的低保家庭子女;具有顺德户籍,在佛山市内经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备案的幼儿园就读的低保家庭子女(需满3周岁),均可申请助学补助。
就读佛山市内幼儿园的顺德区低保家庭,幼儿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低保家庭子女就读中小学免收书杂费,并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学期40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600元。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和补助生活费,学杂费按市一级学校每人每学期1140元、省一级学校每人每学期1235元免收,生活费补助按每人每学期600元发放。就读顺德区中职、中专学校的佛山市户籍低保家庭子女,学杂费按每人每学期1750元标准免收,生活费按每人每学期750元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