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指标到校方案今年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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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指标到校方案今年起实施
广州择校“军令状”三年大限即到,酝酿多年的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拟于2013年实施。“指标到校”意见征求稿目前已向社会公布,并向各中学、专家等进行深入征求意见。按照方案,根据“指标到校”的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广州所有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通过初期督导验收的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拿出30%优质学位,按照人头比例、分区域分派到所有的初中(含民办学校);有多个校区的示范性高中,按校区分配指标计划,分配比例亦为各校区招生计划数的30%。报考示范高中指标计划的学生,具备三个条件即可:一是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考生),二是本校正式学籍,三是在本校一直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指标生仍需要参加中考,但可以享受招生学校近3年在提前批公办公费最低录取分数的平均值下降30分的优惠,而且指标生的录取是在独立批招生之后提前批招生之前进行的,这样不会影响指标生填报提前批的学校。
关于指标的分配采用“市归市、区归区”的办法,也就是说,省市属示范性高中可以向全市初中分配学位,但是区属示范性高中,只能面向本区中学分派学位。具体操作为:省、市属示范高中先将计划分配到各区(县),再由区(县)分配到各校,称为“二级分配”。区(县)属示范高中的计划则直接分配给本区的初中,称为“一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