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25日专电(记者王志)为促进实施素质教育,济南市教育局近日出台意见明令,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均不得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次班”等,未经济南市教育局同意,不得设立“实验班”。
济南市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各学段择校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同时,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小学招生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
济南市规定,各级各类学校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行业与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时,依法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借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