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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刘茜 2013-02-05 11:36:28
2月5日广州中考网讯:指标到校旨在推行教育公平为何被指不公?广州市教育局近日突然发布《2013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意见》稿中最为引人瞩目的是:“指标到校”和越秀、荔湾、海珠三个老城区分区招生。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称,新政是根据上级文件制定,旨在教育公平。这一意见稿却被许多家长认为不公平。上千名家长联名质疑新政,更有众多家长直接来到教育部门递交意见表示不满意。
其实“指标到校”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其基本逻辑是,重点中学把部分名额分配给初中,可以引导家长在“小升初”时理性择校。当前义务教育阶段采用就近入学的方式,“指标”的吸引力会让不少学习能力强的学生进入办学水平较弱的初中,从而让这些初中的状况得以改善。可以说“指标到校”不仅是解决高中优质资源均衡化的一个尝试,也是调整中考“指挥棒”实现减少初中择校的路径。这个导向性理性地说应该是对的,社会对于新政应该理性看待。
当然指标分配可能让一些临界生上不了理想高中,但需要指出的是,公平是没有绝对的,“同分不同命”可能会出现在少数学生中,但政府在管理上只能尽量兼顾大部分人的公平。如果从长远看这项政策是有利的就应该推进。
“我们不反对教育改革,但不要搞‘大跃进’的改革。”家长们的意见也不无道理。确实,这项政策实施太过于仓促,现在离中考只剩4个月时间,学生已经按照过去一贯的政策自然形成了成绩好的学生集中在好学校的事实,而现在突然将30%的名额分配到各个初中,且录取分数低了30分之多,势必造成许多高分的学生因为名额的限制不能上好学校,“这种不公平将至少持续三年”。
有专家指出,广州推出这项政策存在悖论,既然想推进基础教育均衡,那么就应该给政策的执行以过渡期,比如3—5年之后执行,以起到“引导”的效果,为何没有过渡期就立即执行呢?何况广东推出的中考“指标到校”政策,也并非首创。这一做法在一些省市已经推行多年,但推行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2012年,上海的高中“四大名校”就取消了名额分配。虽然广州在推行“指标到校”时吸取了其他地方的经验教训,比如制订了下降30分的录取标准,但这一政策本身是否也有缺陷?
教育公平的理念重在教育机会的均等化,资源紧缺时亦可采取“紧缺时的公平”措施,如抽签、摇号等方式,无疑更加符合宪法精神。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更能让人服气的阶段,任何教育的新政应该戒急戒躁,循序渐进地推行。
另一个被诟病的新政就是“分区招生”。广州市教育局认为“实行分区招生是大势所趋,老三区分区招生是为了促进普通高中均衡发展,调动各区的办学积极性”。
按照广州“异地中考”的相关规定,有不少人质疑:既然国家已经大力推进异地高中和异地招生,广州市外的生源都可以报考老三区的高中,为何原本就属于同一招生共同体的原老城区(越秀、海珠、荔湾)却不能跨区报考?广州自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几十年来,老城区的同一招生共同体,在交通和教育资源的共享等方面,给学生带来极大的方便,早已得到老城区市民的普遍认可,若突然改变目前招生格局,使三区的学生不能充分自由报考,是否有悖于国家招生政策?
公共经济学认为义务教育属于准公共物品,应由政府与市场共同提供。而高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更应遵循市场规律。当然“分区招生”也是教育部门出于教育公平的考虑,但是这样一来就容易陷入“均贫富”的陷阱。其实教育公平是立足于受教育机会的均等,教育机会与受教育者的未来发展息息相关。教育机会的公平不等于教育平均主义,不是每一个区都要齐头并进的均衡发展。
区域发展不平衡是自然规律,允许存在合理的差距,也是为了保持一种生态平衡。要调动各区的办学积极性,就需要有领跑者,有竞争才能有积极性。如果用行政手段过度干扰教育规律,是不利于教育发展的。
为何旨在推行教育公平的新政为何被指不公?有专家指出,这与教育决策权掌握在政府部门,没有公众参与的民主决策机制有关。出现了行政主导教育决策的“随意性”。
专家指出,要改变这一局面,就必须建立教育的民主决策机制。具体而言,在教育拨款方面,应该有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教育预算,并监督政府根据预算拨款,这会根本改变目前政府部门主导的拨款方式;在制订重大教育政策时,必须广泛听取民意,将民意纳入决策程序。像中高考改革这么重大的教育民生决策,不能只是部门决策,行政发文,而应该提交省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立法,这可让各方意见充分博弈,避免盲目决策,折腾学校、家长和考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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