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市招生考试院的消息,今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已确定,进入加分范围的考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将可获得最高20分、最低5分的加分。但照顾分数不可累计,只选择其中最高的一项予以照顾。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注意,各种加分证明必须在4月25日前办理完成,报名时要提交。
据了解,今年我市中考考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由各考试学科书面笔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相加构成,按高低顺序分10个等级(政策性加分加入总分后才划总成绩等级)。
政策性加分具体规定为:
我市的苗、瑶、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十个少数民族考生(除城区外)和龙胜、恭城、资源三县(自治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军(警)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县、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考生,以及农村中(父母及考生均为农业户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考生、双女结扎户考生,均可获得20分的加分;
灌阳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警)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警)的子女,均可获得10分的加分;
临桂、阳朔、平乐、荔浦、灵川、兴安、全州、永福八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获得7分的加分;
市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获得5分的加分。
据悉,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有相应的证明及原始证明,报名时要提交。各种加分证明必须在4月25日前办理完成。市招生考试院将查验所有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原始证明和相应的原始证件,凡只交验复印件而不能交验原始证件的,政策性加分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