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社会诚信不足以为校长推荐制提供起码的信用前提时,大范围推行只会带来更多不公。在高考舞弊案频发、校长贪污腐败常闻的大环境下,期望由若干中学校长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似乎有点一厢情愿。
北京大学公布了39所获得“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学校和校长名单后,质疑声依然不断。为了回应质疑,北大招生办详细解读了校长推荐制的出台经过以及政策初衷,并表示,此举将逐步影响乃至改变高考“一考定终身”的现状,还将有利于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北大将校长推荐制放大到整个教育改革和社会诚信的背景下来谈论,自然能赢来不少人的支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就表示,校长推荐制是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进一步深化的积极探索,是建立和完善教育诚信体系的有益尝试。
无可否认,在应试教育主宰下的“一考定终身”弊端日益凸显之际,逐步放开大学的自主招生权,不失为高考改革的出路之一。从这个角度而言,北大的校长推荐制确实称得上是“有益尝试”,是对“一考定终身”传统高招模式之外的探索,是一个“增量改革”。而把推荐权完全交给中学校长,也带有一种试图从他们身上重建教育诚信的使命之义。
既然承载着如此重大的使命和负托,想来39所中学的校长也不会滥用自己手中的推荐权,毕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没人敢利用特权,搞暗箱操作。更何况北大也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从程序上来确保校长推荐制的公平和公正,至少字面上看是这样。比如校长推荐的学生只是获得了参加自主招生的机会,此外还要参加笔试、面试等考察,合格者方可享受降30分进入北大的资格;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和获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然而,倘若把北大的校长推荐制放到现实中来考量,它到底具有多大的普遍性,或者说它是否真能打破“一考定终身”的现状,并为中国的高招改革找寻到一条出路,目前来看还很难说。
其实,在北大之前,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试行中学校长推荐优秀生源的制度,已经有四五年之久。虽然未听说有什么不公平的暗箱操作,但也没有取得多大程度的实质性突破。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相信,北大的校长推荐制就一定能闯出一条高校自主招生的新路,继而带动所有高校一起,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应试教育之弊?就凭北大的江湖地位?抑或凭39所中学校长的声誉?这显然不能服众。
要想让校长推荐制得到普遍推广,至少需要两个前提:一,程序化的制度保证。这个制度不仅是公示中学和校长名单,公示获推荐学生的信息,而且要公示这些名单是如何通过公平竞争而获得资格的,也就是说要让民意参与整个推荐过程。因为作为公办高校,其资源是公共的,理所当然要受到公众的监督。二,社会诚信的信用前提。这个信用不单指向中学校长,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诚信度。当社会诚信不足以为校长推荐制提供起码的信用前提时,大范围推行只会带来更多的不公。然而,在高考冒名顶替不时出现、高考舞弊案频繁发生、校长贪污腐败常有所闻的大环境下,期望由中学校长来建立教育诚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似乎有点一厢情愿。
以改革“一考定终身”的弊端而言,我们当然希望校长推荐制能“遍地开花”。但在社会诚信无法保证校长推荐制的公平、公正之时,北大的校长推荐制恐怕也仅仅是一项“有益尝试”而已,并不具有普遍性和示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