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考广州站 > 中考报考 > 中考资讯 > 正文
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升学小马甲 2019-02-26 11:26:16
十一、随迁子女父母身份证信息在采集时未通过应如何处理?
答:考生须向报名点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如监护人身份为港、澳、台、外国的,需上传监护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
(二)监护关系证件:提供以下几种证件之一
1.户口本:监护人页及考生页,且能体现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2.出生医学证明:当户口本无法体现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时提供此证明。
3.离婚证及结婚证:当监护人是考生的继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本时提供此证明。
4.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
十二、各项条件如何审核?
答:随迁子女父母的户籍、居住证,由市招考办根据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通过数据交换的信息进行审核。
十三、考生如何查询审核结果?如果对审核结果存在疑议如何复审?
答: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询各项审核结果。对审核有异议的,考生须在4月19日前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并将相关部门的复核结论材料提交学校,由学校在审核系统申请重新审核。逾期不再办理重新审核。
十四、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随迁子女,是否需要在系统申报?
答:如考生确定自己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应于报名时在中考服务平台选择“政策性照顾学生”选项进行申报。
十五、不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需要在系统申报吗?
答:如考生确定自己不符合公办普通高中的报考条件,应于报名时在中考服务平台选择“其他非户籍生”选项进行申报。
十六、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如何安排?
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动,请以当时通知为准。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