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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7-03 13:20:23
2.中职学校分两次办理录取备案,第一次备案时间:9月12日-14日;第二次备案时间:10月11日-12日,逾时不再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各类资助资格(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福彩助学)的新生必须在第一次办理备案。市招考办在每次备案结束后,即移交录取新生数据至中职学校主管部门,如考生信息有异动,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二、录取操作办法
(一)各招生学校须按学校所在录取批次,分批分阶段登录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完成录取、新生注册及不报到考生注销等操作。中招录取系统网址:http://zklq.gzzk.cn,(电信线路:http://zklq1.gzzk.cn,教育网线路http://zklq2.gzzk.cn/)。各学校登录账号详见系统登录界面指引。
(二)中招录取系统将根据录取工作进程,设置相应功能,供招生学校注销或新生注册登记。系统开通时间:每天9:00至17:00。
(三)使用中招录取系统的设备及环境要求:操作系统Win7或以上,内存2G以上,IE8.0以上并可接入互联网(拨号或专线连接)。各招生学校必须在网络能正常运行、有安全保障的场所进行录取,严禁在网络不安全的公众场所进行录取,防止木马、病毒对招生过程产生影响。
(四)各招生学校要按时做好中招录取系统的网络测试工作,测试时间为:普通高中7月6日9:00至17:00,中职学校7月20日9:00至17:00。测试内容主要为各学校要按系统登录界面指引做好数字证书(USB电子密匙)的驱动安装和数字证书的有效性检测工作,IE浏览器须在Internet选项高级里设置,勾选使用TLS1.1、TLS1.2两项,不需登录录取系统。招生学校须妥善保管系统登录账号、密码以及数字证书,第一次登录系统后须修改密码。一旦数字证书遗失或账号被盗用须及时向市招考办报告备案,注销该数字证书或账号的登录权限。
(五)录取期间,招生学校须及时登录中招录取系统阅档和提交预录名单,具体操作详见登录界面的操作说明。
(六)录取结束后,各类招生学校可在中招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数据(含考生电子档案的各种信息及考生照片)。
三、录取工作要求
(一)录取工作是招生考试工作中贯彻国家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重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和管理,成立录取工作机构。市招考办设立录取领导小组和职能工作组,负责组织管理全市的录取工作;各区教育局招考办(基教科)须相应成立录取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区的录取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录取系统的操作,提前做好录取系统测试,按照公布的批次录取时间,严格按投档录取流程进行操作。各区招考办(基教科)要在录取期间密切注意本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动态,督促学校按时完成阅档和提交预录名单,以及对本区高中预录名单进行结算等录取操作,保障全市录取工作统一、有序进行。
(三)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做好新生注册报到工作。每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及时通知本校录取新生到校注册报到,对已报到新生要在录取系统做好入学注册登记;对未报到新生,要主动与考生联系,确认其意向,对已明确放弃报到的,招生学校必须在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结果。对不如实注销的学校,如有考生和家长投诉,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
(四)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和初中学校要做好组织落选的考生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工作,及时将补录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告知本区落选考生。
(五)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和各级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信访工作。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和家长,各学校和招考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切实维护考生的权益,实现平安中考、和谐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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