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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8-03-13 10:52:25
(五)提交证明材料。
凡在网上申报扶贫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跨区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等升学资格,以及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须向报名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将以审核不通过处理。
其中申请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考生,如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须在3月30日前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提交的则不能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申请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须在3月30日前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如监护人不是父母的,还须另外提供证明材料)以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的考生,网上申报和填写信息后须打印申请表,交由父亲或母亲所在师级以上单位进行审核盖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报名点。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交考生和家长签名的《考前医务审核表》(网上填报后通过网页自行打印)。
申报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按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携证明材料到特长生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
(六)交纳考试费。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科目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14〕169号)规定的标准,中考按每生每科10元进行收费。我市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英语听说和体育8科。凡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交纳考试费80元。考试费由各报名点向考生代收,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区招考办(基教科)。
五、各类资格审核办法
(一)指标生报考资格。由各初中学校于3月30日前根据本校学生的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通过中考服务平台----“申报审核”----“各类考生资格审核”栏目,对审核类别为“指标考生”的名单完成审核。其中户籍迁入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认定日期均以3月30日截止,逾期均不予认定其指标生报考资格。学校审核完成后通过系统打印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名单,于4月4日至10日在本校公示一周,如有异议,考生可向初中学校反映。如对学校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区招考办(基教科)申诉。各学校和区招考办(基教科)须于4月12日前完成异常情况及公示申诉的处理。4月16日,我办通过广州招考网公布全市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跨区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先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再提交区招考办(基教科)进行复核。
各报名点和区招考办(基教科)须在3月30日前完成已申请且已提交审核材料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审核工作。对申请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的考生,各报名点负责初审,根据系统编号依序整理考生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由区招考办汇总后于4月13日前上交我办,我办再转交广州警备区进行资格复审。
(三)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具体审核要求按照《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7〕327号)执行。
(四)扶贫生。持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各类证件的,由各区民政局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持市总工会发放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由市总工会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持其他扶贫证明材料的,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提交区招考办(基教科)复核。
(五)体育考试医务审核。各区招考办(基教科)、报名点要根据市教育局和市招考办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申报指引和医务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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