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工作安排
(一)普通高中录取安排。
1.统一录取
7月4日上午,独立招生学校录取。
7月5日上午,提前批录取。
7月6日上午,第一批录取。
7月7日上午,第二批提前录取、第二批和第三批录取。
7月9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完成新生报到注册网上登记,并须在10日10:30前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注销逾期不报到学生。
2.补录
7月11日,公布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和补录办法。
7月12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中考服务平台填报普通高中学校补录志愿,补填志愿时间:8:00至15:00。
7月13日上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
7月14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完成补录新生报到注册网上登记,并须于7月14日12:00前在录取系统注销逾期不报到的学生。
(二)中职学校录取安排。
1.统一录取
7月16日-17日,省、市、区属中职学校录取,两天时间内完成投档并按专业分档、阅档、审核和提交。
7月24日前,新生报到注册。
7月26日前,中职学校在录取系统注销本校逾期不报到考生。
2.补录(注册入学)
7月28日,在广州招考网上公布有关中职学校的补录计划。
8月1日-30日,中职学校按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考生申请注销原录取的手续。
9月10日起,中职学校于备案前在录取系统完成新生入学注册登记工作。
(三)新生备案。
1.普通高中学校完成网上新生入学注册登记后,省、市属学校和区属学校于9月14日-15日分别到市招考办和区招考办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再分别到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备案手续。
2.中职学校分两次办理录取备案,第一次备案时间:9月16日-18日;第二次备案时间:10月15日-16日,逾时不再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各类资助资格(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福彩助学)的新生必须在第一次办理备案。每次备案结束后,市招考办将录取新生数据立即移交至中职学校主管部门,如学生信息有异动,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四、录取操作办法
(一)各招生学校按录取批次,分批分阶段登录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进行录取。网址:
http://zklq.gzzk.cn或IP地址:219.137.2.117(电信线路)、222.16.166.16(教育网线路)。
(二)中招录取系统将根据上述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设置相应功能,供招生学校注销或录入补录信息。系统开通时间:录取阶段每天上午9:00至中午12:00,下午14:30至17:00;补录阶段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三)使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的设备及环境要求:操作系统Win7或以上,内存2G以上,IE8.0以上并可接入互联网(拨号或专线连接),须确保安全可靠,防止木马、病毒对招生过程产生影响。各招生学校必须在网络能正常运行、有安全保障的场所进行录取,严禁在网络不安全的公众场所进行录取。
(四)各招生学校要按时做好录取系统的网络测试工作,测试时间安排为普通高中:7月3日9:00至17:00,中职学校:7月15日9:00至17:00。各学校要按系统登录界面指引做好数字证书(USB电子密匙)的驱动安装和检测工作。各学校招生负责人须妥善保管网上录取用户账号及密码,第一次登录系统后立即修改密码。须保管好数字证书,避免数字证书遗失或被盗用,一旦遗失或被盗用须及时向市招考办报告备案,及时注销该数字证书的登录权限。
(五)录取期间,招生学校须及时登录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阅档和提交预录预退名单,有关具体操作见录取系统登录界面的操作说明。
(四)录取结束后,各类招生学校可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数据(含考生电子档案的各种信息及考生照片)。
录取工作是招生考试工作中贯彻国家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重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和管理,成立录取工作机构。市招考办设立录取领导小组和职能工作组,负责组织管理全市的录取工作;各区教育局招考办(中招办)也要相应成立录取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区的录取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