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我市学籍应届生于3月16日至18日凭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
(二)我市户籍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于3月18日至20日凭身份证、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三)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于3月18至20日凭有效身份证明或护照、居留证、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本市户籍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四)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借读生于3月18日至20日凭身份证、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毕业学校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四、报名流程
(一)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各报名点须根据考生类别收集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考生号和初始密码。考生号由十位数组成,其中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区代码,第5-6位为报名点代码,第7-10为流水号。初始密码由系统随机生成。
(二)拍摄电子相片。
我市应届生由学校安排经区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照相馆统一拍摄电子相片,往届生、外地返穗生、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在报名期间凭考生号到区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照相馆拍摄电子相片。
所有考生均须拍摄电子相片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
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招服务平台”,在网上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修改初始密码后重新登录,阅读相关文件和须知,按系统指引,依次完成:
1.核对考生个人信息。考生需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学籍、电子相片等个人信息,核对无误的应予以确认;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联系报名点更正。
2.填写考生基本资料。考生根据系统设置的内容完整填写籍贯、住址、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录取期间联系方式、学习经历及家庭成员等基本资料。
3.填报体育考试项目。所有考生须填报体育考试选考项目,特殊考生还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特殊考生如医务审核不通过,需要重报的,必须及时向区招考办(中教科)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上网填报体育考试类别和项目。
4.申报各项资格。考生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中招统一录取。选择不参加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选择参加的,则根据考生本人情况依次完成扶贫生(含福彩助学对象,下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跨区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附件2)及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各类资格的申报。
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对各项资格申报信息进行修改。未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有关资格申报的考生,将视作不具备或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四)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须在2015年3月20日17:00时前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但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后修改,并需再次进行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信息和修改手机号,其他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五)提交证明材料。
凡在网上申报扶贫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跨区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等升学资格,以及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的将以审核不通过处理。
(六)交纳考试费。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科目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14〕169号)规定的标准,中考按每生每科10元进行收费。我市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英语口语和体育8科。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须交纳考试费80元。考试费由各报名点向考生代收,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区招考办(中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