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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合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4-05-04 15:55:56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基本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中教科),各有关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为确保学业考试的组织及下阶段升学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考生基本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填报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须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并参加我市学业考试: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需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升学的我市户籍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
(三)需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升学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生。
(四)需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升学,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借读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参加基本信息填报和我市学业考试。
二、基本信息填报时间及办法
(一)我市学籍应届生于3月17日至20日凭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
(二)我市户籍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于3月21日至24日凭身份证、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三)港澳台及国外来穗生于3月21至24日凭有效身份证明或护照、居留证、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本市户籍监护人的户口簿、监护人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四)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借读生于3月21日至24日凭身份证、毕(结)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毕业学校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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