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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快报 作者:冯艳丹 2013-02-21 17:45:11
广州中考网讯:广州中小学托管费3月起升为每天2元。广州公示有关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公示期后将于春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5年。托管费调为普通每人每天2元,学校不得强行或变相统一收取服务性收费,也不得在服务性收费中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近日,广州市物价局印发《关于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有不同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广州市物价局反映。意见稿将公办中小学(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下同)教育收费项目统一为应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三项。这一通知将自2013年春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应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不收住宿费
据介绍,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广州市物价局对日前实行的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有关文件进行评估修订,起草了《关于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关于该通知适用的范围,广州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赖粤解释称,所有广州市范围,包括番禺、南沙等区。意见稿对公办中小学的应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细分,区分为义务教育阶段(含小学、初中)借读生课本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小学住宿费三种情况。根据收费标准,本市户籍及符合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免收课本费。不符合本市免费入学条件的,收取借读生课本费,具体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8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60元。
备注:1.高中三年的择校费标准,学生入学时一次性缴交。2.学校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借读费。
备注:符合市规定照顾入学的借读生免收借读费,不符合照顾入学规定的借读生需缴交借读费,缴交借读费后不再缴交学杂费。王云涛/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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