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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中考网小编 2012-03-16 17:14:22
2.根据2011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对定为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费全免(具体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3.根据200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的要求,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免除学费。
第2、3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格需每学年认定、审核一次。涉农专业学生取得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后免三年学费。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
4.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将不少于5%的学费收入主要用于资助农村和城镇困难家庭学生的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对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许多学校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可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设立“广州市扶困助学金”补助困难家庭学生书费,每学期补助课本费220元;
5.从2007年起,对符合安置政策,到我市指定中等职业学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城乡退役士兵,每生每年补助7500元培训经费。
6.从2009年开始到2012年,广州市每年招收400名梅州市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农村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免费入读我市市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工科专业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资助期为3年。
六、就读广州市中职学校的免学费学生如何补助?
(一)就读广州市公办中职学校的学生经审核确定为免学费的学生免交学费、实习实验费。
(二)就读广州市民办中职学校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免学费补助标准(2010年起为2500元/人/年)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免学费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如何申请免学费资格?
(一)免学费对象:持有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广州户籍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上述考生在中考报名期间3月11至21日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中考报名系统提出网上申请,并录入相应扶贫证件信息。在报名期间尚未办理资格申请的,考生需在10月30日前持扶贫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办理资格申请。如在10月30日前未提出资助申请的,当学年不享受扶贫生待遇,需待下学年在中职学校进行申报和享受待遇。
(三)资格审核:持有《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扶贫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区、县级市民政局负责,各区、县级市民政局根据考生网上申报填写的信息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进行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点向有关学生发给审核回执。
八、是不是部分职业类学校(或专业)录取时对身体条件有一定的要求或限制?
是的。根据有关规定,部分职业类学校(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的要求或限制(详见《报考指南》第六部分)。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详细了解清楚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填报志愿。若考生不按有关学校(专业)的要求或限制报考而被录取的,入学后录取学校可调整其专业,或令其休学治疗甚至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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