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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指导手册 作者:匿名 2010-05-12 09:20:26
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问题。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通过学业考试,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各学科课程学习目标上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和毕业的标准,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学业考试须在初中教学任务完成后进行。
所有2010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学业考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只招收参加当年学业考试的学生的规定,需报考普通高中的返穗生、往届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1.学业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1)学业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招考办和市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
(2)学业考试分考试和考查两部分。考试科目试题由市统一命制并组织实施;考查科目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四科考查题由市统一命制,其他考查科目题目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或学校组织命制,并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2009学年度中学阶段各项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穗教发〔2009〕38号)及《关于调整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时间的通知》(穗教办〔2010〕15号)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组织实施。
2.命题的原则。
(1)命题要准确反映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
(2)加强考试内容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根据各学科的特点,适当加强试题的开放性、探究性和考试形式的多样性,不设置偏题、怪题,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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