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广东省户籍,准备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学校二年级在校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二)广东省户籍、在外省就读,准备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学校二年级在校学生;
(三)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二年级在校学生,可报考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四)2009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往届生,可报名参加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1年及以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对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考生,均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其他年级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
(六)准备参加我省高等职业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以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备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报名时间、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安排在2010年4月17-21日进行,其中4月17-19日为考生预报名时间,4月19-21日为报名点确认考生报名时间。
(二)报名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二年级在校学生、有我市普通高考编码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在所就读的学校(即报名点)报名;无我市普通高考编码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生、外地返穗生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流程如下:
1、报名前,考生应凭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往届生提供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外地返穗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学习证明)到就读学校(即报名点)或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审核报考资格后,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上网初始密码及报名网址,报名时考生通过互联网输入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必须牢记个人密码,以便在报名确认和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
凡在报名系统中无电子照片的考生需凭考生号在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摄像点照相。
2、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系统自动要求考生阅读《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后确认。
3、考生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个人信息及报考科目等),并认真核对录入是否正确。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报名点交纳报考费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5、报名点打印报名表,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发现有误的,考生应在报名表上用笔更正、交报名工作人员在网上修改后重新签名确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网址: http://spks.gzzk.cn。
2、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和报名点登录报名系统的帐号和密码与2010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使用的相同。报名点登录报名系统密码由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初始化,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密码由报名点初始化。
3、考生号编号规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号采用12位数,其中第1-2位为第一次报名年份后两位数,第3-4位为地级市代码,第5-6位为县(区)代码,第7-8位为报名点代码,第9-12位为考生流水号。
每个考生的考生号是唯一的,考生可以凭该考生号再次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4、报名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认真核实报名点打印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就读中学、报考科目等信息,并签名确认。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各区县汇总后上报市招考办中考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以及报名点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
(2)经考生签名确认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由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或报名点统一封存半年后集中销毁。
5、报名收费标准
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的通知》(粤教考〔2009〕8号)规定的每科次收费25元执行。
(四)、报名工作要求
(一)认真地做好报名各项准备工作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要做好报名点的设置、报名工作日程安排、设备调试与技术支持、人员的选用和培训等各项工作,尤其是要做好报名工作人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要选用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在职干部、教师作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其做好报名工作的责任感。同时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利用各种渠道、以各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普通高中学生在普通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学业水平考试,毕业后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各有关单位应把宣传发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且准备报考本次考试的每一位考生都能清楚了解本次考试报名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考手续。
(三)严格把好报考资格审查关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和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
凡报考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应从速办理,报名时暂凭身份证办证回执办理报名手续,在2010年5月30日前,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到区、县级市招考办进行身份验证。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外籍等考生,由学校收集相关身份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在报名网上录入证件号码并提交申请;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验核相关身份证件的原件,在报名网上完成初审,并将复印件上交市招办完成网上复核。
凡未参加2009学年度广州市普通高中高二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普通高中学生,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需验核报名点(学校)提供的学籍办理证明材料的原件,在报名网上完成初审,并将复印件上交市招办完成网上复核。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障高考工作顺利进行和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工程,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和各报名点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扎实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确保我市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