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将于1月16日下午举行。凡已报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考的考生请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一、注意带齐并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考生必须凭广东省2010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携带规定的文具,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书籍、报刊、稿纸、录音录像设备、有通讯功能的工具或有储存、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违者以作弊处理;只准带必需的文具。笔试开始前每位考生务必签署《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术科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特别提醒:考试时,考生要带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2B铅笔答题。
四、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试卷分为视唱练耳试卷和乐理试卷,考生领到试卷后必须先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相应的位置上填写考生号、姓名、试室号(3位数)、座位号(2位数)。试卷分为A、B卷,考生必须用2B铅笔填涂试卷类型。
五、音乐术科统考时,考生必须遵守下表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进考场时间 |
禁止进试室时间 |
考试开始时间 |
交卷时间 |
|
音乐 |
练耳 (听力) |
14:25—15:00 |
13:55 |
14:10 |
14:25 |
听力结束由监考员回收听力 试卷 |
乐理 (笔试) |
15:00—17:00 |
乐理试卷 16:30以后 |
六、考生在考前应预先熟悉考场地点以及行车路线、路程时间、试室方位等,以免在考试当天延误时间。广州市各考场定于1月16日上午9:00-10:30向考生开放(但不得进入试室),逾期非考务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七、在音乐术科统考中,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启用广州市教育考试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对有疑问的考生进行身份验核,与考生报名时的信息进行比对识别,坚决杜绝冒名顶替以及伪造证件的行为。
八、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违纪作弊可耻的观念,自重自律。对考试过程中的违规作弊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考风考纪举报电话:(省教育考试院)38627815、(广州市招考办)31311233
广州市招考办希望广大考生在备考期间保持充足的睡眠,保证良好的饮食营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自信地应考。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