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匿名 2009-12-18 11:56:47
局属各中小学:
为促进我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充分展示区域教育发展特色示范区和教育强区的风采,培养中小学生信息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推进科技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实施,我局决定举办2010年越秀区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活动由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信息中心承办。希望学校继续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由分管教育信息化的校领导亲自抓,充分调动学科教师(尤其是信息技术、美术、科学教师)的积极性,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此项活动,力争在2010年再创佳绩。我局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2010年广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把本次电脑作品制作活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活动主题
探索、创新、挑战未来。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课堂学习与综合实践活动,贴近社会与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挑战未来,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创作电脑作品和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善于发现、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精神。
三、活动内容
“越秀区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活动”)内容分为“电脑作品评选”和“电脑机器人竞赛”。
四、奖励
“活动”按照不同学段和项目类别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和最佳组织者奖若干个。获奖结果由区教育局发文通报,颁发证书,并对获奖指导教师进行物质奖励。
五、活动项目的相关要求
(一)“电脑作品评选”
1.项目分类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网页、程序设计。
2.活动培训
我局将于2009年12月—2010年1月举办相应的区级培训和组织我区部分指导教师交流学习,形成指导团队,为有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指导,同时培育精品参与市、省、全国的评奖。
3.参赛作品报送
(1)各学校按照不同学段组、每类作品限送3件,省级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及2009年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广东省以上(含广东省)级别奖项的学校可适当增加报送数量。(报送方式和要求由区教育信息中心另行通知)
(2)报送时间:2010年2月26日前。
(3)报送地点:越秀区教育信息中心。
4.参赛作品注意事项
(1)中小学生应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给予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
(2)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指导教师限报1名。
(3)作品中不能以作品以外的任何网站或网页内容的链接方式作为本作品的内容。
(4)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5)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通知所在学校。
(6)已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已在有关网站或媒体上发布过的作品、已在其它全国性比赛(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以及市以上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奖项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的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电脑机器人竞赛”
“电脑机器人竞赛”项目每年会根据全国赛以及实际需求有相应修改与增删,开展的竞赛活动项目、组队方式、竞赛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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