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求全部志愿都填满。考生应充分利用志愿的容量,以增加录取的机会,但可以不报满。
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数是:
(1)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数:
独立招生学校1个;
提前批4个(其中公办高中公费共2个,择校或自筹经费班共2个);
第一至第三批共24个(其中各批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共4个,择校或自筹经费班共4个);
第四批民办高中3个。
[上述志愿数,部分区(县级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略作调整]
(2)职业类学校志愿数:
独立招生学校1个;
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3个;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