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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作者:匿名 2009-12-04 09:43:38
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教育基金会文件(穗教发[2009]49号《关于开展广州市普通高中贫困优秀学生奖励工作的通知》),我校符合条件的高中生,可以申请“广州市普通高中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额为3700元,我校最多可以推荐三位学生。请各班级于本周星期五前将申请条件与申请程序、办法告知全体学生,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到学生处领表及办理申请手续。请提醒学生逾期不能受理。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方可申请奖励。
1.具有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
2.家庭持有当年有效的市民政部门颁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或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即前“救济证”)或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
3.在前一学年被评为校一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
4.学习成绩优秀。
申请办法:
1.本周星期五之前到学生处领取《广州市普通高中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在家长的协助下,填妥表,并获得家庭住所地居民居委会或村委会意见,盖上公章。
3.12月8日前将填妥盖好居委会或村委会章的申请表以及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即前“救济证”)或市总工会发的“特困职工证”直接交到学生处。
4.学生处审核并填妥后,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华南师大附中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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